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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律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09-295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律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10号)、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全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周人社职改〔2025〕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度我市律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10月13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申报。

评委会网上审核、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在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援助中心执业的专职律师,以上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三、申报评审条件和政策

申报律师专业中级职称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律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要求办理(详见附件5)。

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9月底,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12月底。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成果(荣誉称号、表彰奖励)证书和论文、著作,需与申报人自身专业理论或实务相关,否则不予认定。

四、网上申报流程

1.律师事务所联系主管司法局,会同同级人社局创建单位帐号,上传材料并通过审核。

2.通过审核后,律师事务所单位管理员登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3.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hrss.henan.gov.cn/)→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10月13日前在系统内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一经提交无法更改。申报材料严禁涉密,要进行脱密处理再上传,确保职称评审不发生泄密事件。

4.职称申报资格审核环节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申报人员按本通知要求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材料报至评委会后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

5.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将纸质版材料(详见附件2、附件3)报送至周口市司法局203室。按照工作要求,最终评审结果以评审网上上传材料为依据,纸质材料为参考,请将所有材料务必上传至网上,按照附件4中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有关要求进行上传。

五、评审收费

评审费按省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标准收取(申报中级职称的120元/人),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收取。

联系人:王琼,联系电话:0394-8206271。

 

                   2025年9月29日


附件:附件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2-2025年度周口市律师系列中级职称一次性告知书.docx

附件3-律师专业评审材料卷宗封面及目录.doc

附件4-周人社职改〔2025〕6号(关于2025年度全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附件5-律师职称申报条件.pdf

附件6-单位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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