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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期实习人员线下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6-10-171

各律师事务所:

按照《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调整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原由省律协统一组织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工作,调整为由各省辖市律师协会组织实施。按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开展我市2026年第一期实习人员线下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24日(周六)上午8:00——12:00(2个课时),下午13:30——17:30(2个课时),合计4个课时。

地点:周口市司法局六楼东会议室

如因时间、场地发生冲突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

线下培训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技能等为主,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增加培训内容,确保培训质量与效果。

三、培训人员

2026年10月22日前实习期满且未参加集中培训的实习人员,完成线上学习后,持学时凭证参加线下培训,名单参见附件1。

四、考勤与纪律要求

1.线下培训考勤实行签到制度,每次课程均需本人签到和签退,不得由他人代签,任意一次缺勤(签到或签退),或培训期间离场超过30分钟,均视为本期集中培训不合格。如仍需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需做出书面承诺后,方可申请参加下一期线下培训。

2.本次培训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正当事由无法参加的,需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附件2),连同佐证材料,于培训开始前交到市司法局203室。请假人员可以直接申请参加下一期线下培训。

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培训且未按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视为本次线下培训不合格。如仍需参加培训的,由所在律所进行批评教育,本人书面检讨承诺后,方可申请参加下一期线下培训,律所批评教育及本人书面检讨材料归入实习考核档案。

3.培训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实习证及学时凭证入场,不得让他人代替培训,有冒名替训的,视为本期线下培训不合格,由所在律所进行批评教育,本人书面检讨。如仍需参加培训的,将律所批评教育材料及本人检讨承诺交市司法局203室后,方可申请参加下一期线下培训,律所批评教育及本人书面检讨材料归入实习考核档案。

4.培训期间,实习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得将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带入课堂,不得随意进出会场,不得在楼道内吸烟,离场时,请将个人垃圾带离,共同维护会场卫生。

5.线下培训结束后,市律协将结合实习人员线上、线下培训情况出具《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线上培训或线下培训有一项不合格者,均为集中培训不合格,不颁发结业证书。

线下培训结束后,市律协将结合工作情况,择期开展2026年第二期实习考核事宜,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耐心等待。



周口市律师协会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1:周口市律师协会2026年第一期实习人员线下培训名单

附件2:请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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